甲方:张先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_____
乙方:李女士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自愿将其个人财产(艺术品)赠与乙方,并且乙方同意接受该赠与,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的描述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一件艺术品赠送给乙方,该艺术品的评估价值为五万元人民币(¥50,000),艺术品详情如下:
- 名称:____________
- 类型:____________
- 艺术家:____________
- 材质:____________
- 尺寸:____________
- 购买日期:____________
- 其他说明:____________
第二条 赠与的条件
1. 甲方确认该艺术品为其合法拥有,且在赠与之前未设立任何抵押、担保及其他限制权利的负担。
2. 甲方承诺该艺术品在本协议签署之前不曾转让或赠与他人,并保证该艺术品的权利清晰完整。
3. 乙方同意在接收赠与物品时接受该艺术品的现状,并愿意承担该艺术品交接后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在乙方接受赠与后,要求乙方确认收货。
1.2 甲方有权在赠与物品交接前,确保物品保持良好的状态,并承担相关的保管责任。
1.3 甲方在赠与完成后,不再对该艺术品承担任何责任。
1.4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在签署本协议后无任何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有权获得与该艺术品相关的所有权利。
2.2 乙方应在赠与物品接收后,及时向甲方确认收到艺术品,并签署相关的收据。
2.3 乙方应妥善保管该艺术品,避免损坏、丢失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情况发生。
2.4 乙方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艺术品转让、售出或用于抵押。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及时交付艺术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履行其交付义务;若甲方逾期仍未交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及时确认收货,甲方可视情况延迟交付,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 若乙方在获赠后对艺术品造成损坏或损失,对应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若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进行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3.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