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王先生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XXXX
乙方(受赠人):李女士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为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并愿意将其赠与乙方。乙方对此表示接受,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基本信息
1. 房产坐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XXXX
2. 房产类型:住宅
3. 房产证号:XXXXXXXXXXXX
4. 建筑面积:XXXXXXXX平米
第二条 赠与性质
1. 本协议所涉房产的赠与为无偿赠与,甲方将该房产无条件赠与于乙方。
2. 乙方确认,该赠与为自愿接受,不存在任何胁迫或误解。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确认对该房产拥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该房产没有任何产权争议、抵押及其他负担。
b.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确保乙方顺利取得房产所有权。
c. 甲方应在赠与完成后,不再对该房产享有任何权利,亦不承担与该房产相关的任何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在接受赠与后,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拥有自主支配该房产的权利。
b.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履行与该房产相关的税费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物业费等。
c. 乙方应确保该房产的合理使用,并不得擅自改变房产性质及用途。
第四条 赠与手续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原件、身份证明及其他法律文件。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后,尽快向相关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双方应互相配合,确保过户手续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完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房产过户所需材料,导致赠与无法完成,需向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房产评估价值的10%。
2. 乙方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该房产评估价值的5%。
3. 若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本协议,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形成书面协议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