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地址]
鉴于:
甲方为合法的家庭收藏品所有者,现拟将其家庭收藏品赠与乙方,乙方则愿意接受此赠与,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收藏品赠与乙方:
(1)[具体物品名称及描述,如“清代瓷器”];
(2)[具体物品名称及描述,如“民国时期字画”];
(3)[具体物品名称及描述,如“古董家具”];
(4)[其他相关物品的名称及描述]。
1.2 以上物品的总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金额]。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具备转让上述收藏品的权利,确保上述收藏品无任何权利纠纷;
(2)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上述收藏品交付给乙方,并提供相关的物品证明书或说明;
(3)甲方有权在乙方使用期间随时进行监督,确保物品的使用符合约定。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赠与后享有上述收藏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赠与的收藏品,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
(3)乙方有义务保持收藏品的原貌,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4)如需对收藏品进行维修或改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使用权约定
3.1 在协议签署后,乙方有权使用上述收藏品,其使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3.2 乙方如需在公开场合展示或借出他人使用,须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3 乙方应确保收藏品的使用场所安全,避免因环境问题导致收藏品受损。
第四条 物品交付
4.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具体时间,例如“1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赠与物品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付给乙方。
4.2 物品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对赠与物品进行检验,如发现物品与描述不符,甲方应负责调换或修复,以确保符合约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能如期交付赠与物品,需向乙方支付赠与物品总价值的[具体百分比,例如“10%”]作为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妥善使用或保管赠与物品,导致物品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且支付物品总价值的[具体百分比,例如“20%”]作为违约金。
5.3 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在法律上追究其他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本协议修改、补充及终止均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6.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因履行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书面文件。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证人(如有):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