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受赠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独立创作的艺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愿意将其个人艺术作品无偿赠与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后续展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 甲方自愿无偿将其创作的个人艺术作品赠与乙方,具体作品为:[详细描述艺术作品,包括名称、尺寸、材质等](以下称“作品”)。
2. 甲方保证赠与的作品为其合法创作,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不存在产权纠纷。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随时对作品进行修缮、重新创作和改造,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1.2 甲方有权在作品展览中署名,保留对作品的版权,并有权在未来的相关活动中使用作品图像。
1.3 甲方应确保赠与作品的真实和完整,负责对作品的原始状态进行说明。
1.4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展览建议及协助,包括展品布置、展览宣传及活动策划等。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接受甲方赠与的作品,拥有在合法展览中的使用权,及非商业性地复制、展示和传播作品的权利。
2.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赠与的作品,确保作品不受损害,定期向甲方汇报作品的保管状态。
2.3 若乙方决定展示作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2.4 乙方须在作品展览期间标明作品的作者为甲方,并在所有展览宣传材料中注明甲方的署名。
2.5 乙方有义务定期开展展览活动,以提升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其艺术价值。
第三条 展览服务
1. 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的[具体时间]内组织展览,展览地点为[具体地址],展期为[具体时间]。
2. 甲方可参与展览策划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乙方应予以重视与考虑。
3. 展览的成本(包括场地租赁、宣传费、布展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视情况给予必要支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提供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
2. 若乙方未能妥善保管作品,导致作品损坏或丢失,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须按协定开展展览活动,若乙方由于主观原因未能展出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4. 在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协议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2. 协议期满后,若双方不再续签,协议自动终止。
3. 双方同意,如一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4.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