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愿意将其在北京市朝阳区某住宅(以下称“本住宅”)赠与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赠与物为甲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具体地址]的住宅,产权证号:[产权证编号]。
1.2 本住宅的附属物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的固定设施、家具、电器等,全部作为赠与的内容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赠与条件
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时间]内,将本住宅的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2 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及与本住宅有关的各项权利、资产转让文件。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时间接受赠与,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3.1.2 甲方应保证赠与的住宅为其合法所有,且无抵押、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
3.1.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权在甲方完成赠与及过户后,享有本住宅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3.2.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接受赠与并完成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3.2.3 乙方应保证在接受赠与后,合法使用本住宅,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及在赠与后因使用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未按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本住宅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4.2 乙方如未按约定及时接收赠与,或者拒绝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3 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减轻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附则
7.1 本住宅的相关税费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接受赠与后,日后发生的所有物业税、维修基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除非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