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路xxx号。
乙方:刘华,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yyy路yyy号。
鉴于甲方是合法拥有若干艺术作品的创作者,乙方有意接受甲方的艺术作品,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一、赠与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以下艺术作品赠与乙方,具体包括:
- 《春暖花开》:油画,尺寸80cm x 60cm,创作日期2022年5月。
- 《海的回声》:水彩画,尺寸50cm x 70cm,创作日期2023年1月。
- 《星空下的梦》:国画,尺寸60cm x 90cm,创作日期2021年11月。
1.2 以上艺术作品(统称“赠与作品”)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将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二、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甲方应确保赠与作品为其合法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诺如有争议,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 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时间将赠与作品交付给乙方,确保作品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附带的艺术品证书或相关文件。
- 甲方保证在赠与作品交付前,不会将赠与作品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乙方有权无条件接收甲方赠与的作品,并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接收赠与作品,若无故拒绝接收,需对甲方承诺的责任进行赔偿。
-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赠与作品,避免因乙方原因导致作品损坏或贬值。
三、赠与作品的交付和验收
3.1 赠与作品的交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交付地点。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延期。
3.2 乙方在接收赠与作品时,应进行验收,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 检查作品的完整性,确保无损坏。
- 核实作品的真实性和符合描述。
- 甲方应提供与赠与作品相关的证书及其信息。
3.3 如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作品与描述不符或存在损坏,乙方应在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费用及税费
4.1 本次作品赠与为无偿赠与,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4.2 由赠与行为产生的税费(如有)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予负责。
五、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违反约定,如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赠与作品或提供伪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实际损失。
5.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接收赠与作品,甲方可视为乙方放弃接受,甲方有权重新处置赠与作品。
六、争议解决
6.1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协议约定的事项履行完毕。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形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