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号码】
地址:上海市【具体地址】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号码】
地址:上海市【具体地址】
鉴于甲方为乙方的直系亲属,现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上海市某小区的房产(房屋坐落地址:【具体地址】)赠与乙方。
1.2 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证书号码】。
1.3 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性质】。
第二条 赠与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赠与标的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享有赠与的权利;
(2) 甲方应对赠与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3) 甲方需承担房产赠与前的所有税费、手续费;
(4) 甲方承诺如实告知乙方关于该房产的所有信息,包括房产质量、产权状况、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收到赠与后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对该房产的正常使用;
(2) 乙方同意承担该房产赠与后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3) 乙方应在收到赠与后的30日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 乙方需确保该房产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不损坏其结构和外观。
第三条 赠与的程序
3.1 甲方和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3.2 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由甲方准备,乙方须配合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资料。
3.3 自房产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即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赠与义务,导致赠与无法完成,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费用、相关的法律费用等。
4.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导致甲方无法办理赠与,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4.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的生效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甲方确保所赠与的不动产不存在抵押、查封、诉讼等影响权属的法律纠纷;
(2) 乙方在签署协议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且不受任何胁迫、欺诈等不正当行为的影响。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契约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后,由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