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姓名(以下简称“赠与方”)
受赠方:姓名(以下简称“受赠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住宅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标的
赠与方同意将位于XXX市某小区的住宅(以下简称“赠与住宅”),赠与给受赠方。该住宅的详细信息如下:
1. 房屋坐落:XXX市某小区
2. 房屋类型:住宅
3. 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4. 产权证号:XXX号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赠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赠与方应确保赠与住宅的合法性,承诺其为该住宅的合法所有者,未设有抵押、租赁及其他权利负担。
(2) 赠与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日内协助受赠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赠与方不得对赠与住宅的权利提出异议,受赠方为住宅所有权的合法继承者,享有处置权。
2. 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受赠方在办理产权变更后,享有赠与住宅的所有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及处置权。
(2) 受赠方应合理使用赠与住宅,并承担因使用该住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
(3) 受赠方应在房屋产权变更后一个月内将赠与方的联系方式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以便于后续的必要事项。
第三条 赠与条件及费用承担
1. 赠与住宅的赠与行为为无偿赠与,受赠方不需支付赠与方任何款项。
2. 赠与住宅的产权过户及相关法律手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登记费等)由受赠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赠与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义务,受赠方有权要求赠与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否则赠与方应向受赠方支付相当于赠与住宅市场评估价5%的违约金。
2. 若受赠方在赠与住宅的使用过程中进行违法行为,导致赠与方受到损失,受赠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赠与住宅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任何一方在未履行赠与条件的情况下,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若需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其它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具体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赠与方与受赠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赠与方(签字):
受赠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