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三将其原创油画《春之晨》赠与李四的详细条款
甲方(赠与方):张三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
乙方(受赠方):李四
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
鉴于甲方为原创油画《春之晨》的著作权人,甲方愿意将该作品赠与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作品基本信息
1. 赠与作品名称:春之晨
2. 作品类型:原创油画
3. 创作时间:2023年1月
4. 作品尺寸:80cm x 100cm
5. 作品状态:全新,未展出
第二条 赠与性质
本协议所涉及的作品《春之晨》属于甲方的原创作品,甲方同意将该作品无偿赠予乙方,乙方接受该赠与。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保证其为作品《春之晨》的合法著作权人,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利。
1.2 甲方承诺在赠与过程中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1.3 甲方义务是在协议签署后及时将作品交付给乙方,并协助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4 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作品的价值评估及潜在的市场推广。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获得作品《春之晨》的所有权与占有权。
2.2 乙方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展示、转让该作品。
2.3 乙方承诺不对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作品的完整性和作者的名誉。
2.4 乙方应妥善保管该作品,不得造成作品的损坏。
第四条 赠与流程
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作品交付给乙方。
2. 交付时,双方应在交付清单上签字确认,此清单应包括作品名称、状态、交付日期等信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作品交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值的0.5%。
2. 若乙方未能妥善保管作品,导致作品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
3. 若甲方因其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遵守协议条款,如有争议,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后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经双方认真阅读理解,并同意其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