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甲方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具体不动产位置或详细描述),现甲方自愿将该不动产赠与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赠与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_______(不动产具体位置)赠与乙方,赠与的房屋所有权和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第二条 赠与条件
1. 甲方需提供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以证明其对赠与不动产的合法所有权。
2. 赠与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 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相关的权属转移申请材料,配合甲方完成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关于赠与不动产的所有信息,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潜在的产权争议及其他相关信息。
2.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要求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以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
3. 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赠与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赔偿条款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甲方完成赠与手续后,依法享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不动产有关的各类证据及文件,确保不动产的合法使用与管理。
3. 乙方承诺不将所赠与的不动产用于违法活动,若因使用不当导致法律纠纷,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赠与生效及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 不动产的赠与以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生效日期,届时乙方即获得不动产的合法所有权。
3. 本协议的生效不影响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不动产进行的相应办理事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不动产的赠与登记手续,应承担乙方为此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
3.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配合甲方进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导致赠与事宜无法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需承担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