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乙方(受赠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为亲友关系,为确保艺术品的赠与及其后续保管责任,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艺术品(以下称“标的物”)赠与乙方,标的物的具体信息如下:
(1)艺术品名称:[名称]
(2)艺术家:[艺术家姓名]
(3)作品类型:[如油画、雕塑等]
(4)尺寸:[尺寸]
(5)其他说明:[如作品状态、真伪证明等]
第二条 权利及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签署后,按照约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义务提供标的物的合法来源证明及真实性鉴定,如有需要。
(3)甲方在协议签署后,不得再对标的物进行处置,确保其权属的清晰和明确。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赠与后,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有权自行决定如何保管和展示该艺术品。
(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标的物,保证其完好无损,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受损或灭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乙方应在标的物发生重大损坏或灭失时,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保护。
第三条 费用承担
3.1 由甲方赠与乙方的艺术品,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艺术品的运输费用;
(2)艺术品的保险费用;
(3)艺术品展示和保管所需的特殊设施或材料费用。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若需解除协议,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时需对赠与物品的状态进行确认。
4.3 如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可选择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5.2 若乙方未能妥善保管艺术品,致使其受损或灭失,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损失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5.3 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条款,如因一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同意,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如出现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8.1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且需经双方签署方可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的约定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