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路XX号
受赠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路XX号
鉴于,赠与人愿意将其位于北京市中心的公寓(以下简称“该物业”)无偿赠与受赠人的使用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与物业的基本情况
1. 该物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小区,楼号:XX,单元:XX,房间号:XXX。
2. 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物业类型为:住宅。
3. 房产证号:XXXXXX,土地使用权证号:XXXXXX。
二、赠与的具体内容
1. 赠与人无偿将上述物业的使用权赠与受赠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受赠人享有该物业的使用权。
2. 赠与人承诺在协议生效后,不再对该物业行使任何权利,包括出售、出租、抵押等行为。
3. 受赠人有权使用、居住、改造该物业,但不得改变其物业的房屋结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赠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1) 赠与人应按时将该物业的使用权转移给受赠人,并协助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2) 赠与人应保证该物业在赠与时不受其他权利人的限制,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3) 赠与人不承担该物业在赠与后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受赠人有权在合法范围内使用该物业,享受其所带来的相关权益。
(2) 受赠人应积极维护物业的完好,并承担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3) 受赠人应向赠与人报告该物业的使用情况,若该物业遭遇损坏或第三方索赔,受赠人须及时告知赠与人并积极处理。
(4) 受赠人不得将该物业转让、出租或抵押给第三方,除非获得赠与人的书面同意。
四、合同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
4.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避免因联系方式变更而导致的沟通不畅。
5. 本协议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作为协议的补充。
五、违约责任
1. 若赠与人未按协议约定转移该物业的使用权,需向受赠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并赔偿因此给受赠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 若受赠人未经赠与人同意转让、出租、抵押该物业,赠与人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赠人将物业恢复至赠与时的状态,受赠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完成相关产权转移手续之日起生效。
在协议生效后,赠与人应协助受赠人办理物业过户及其他相关手续,确保协议的顺利落实。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赠与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人和受赠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签署地点:北京市朝阳区XXX路XX号。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赠与人:张三(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李四(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