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受赠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将其创作的油画作品《晨曦》无偿赠与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作品描述
1. 甲方在此确认赠与的作品《晨曦》为其原创油画,创作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作品尺寸为xxx厘米 x xxx厘米。
2. 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然风景、色彩搭配及甲方个人艺术风格的体现,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赠与目的与用途
1. 甲方将油画《晨曦》赠与乙方,目的是希望乙方能够珍藏该作品,推动乙方对艺术的欣赏与理解。
2. 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展示、保存、转让或转售该作品,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进行修改。
第三条 赠与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同意在下述条件达成后实施:
1. 甲方已将作品《晨曦》交付给乙方,并完成所有权的移交手续;
2. 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已被双方认可并签署。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拥有《晨曦》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财产权,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前,未对作品《晨曦》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抵押;
(3)甲方应尽快向乙方交付作品,并提供与作品相关的创作证书或证明材料。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作品《晨曦》进行收藏、展示及合法的使用;
(2)乙方不得对作品进行改动、随着原著的性质变化而进行其再创作;
(3)乙方应保证妥善保管该作品,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作品损坏;
(4)乙方在使用该作品时,应标明甲方为作品的创作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作品《晨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 若乙方未能妥善保管或对作品《晨曦》进行修改,导致作品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根据作品的市场价值和损坏程度确认;
3. 任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引起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同意。
2. 任何一方如希望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解除理由。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