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协议双方(以下简称“赠与方”和“受赠方”)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规范双方在艺术品及个人收藏品(以下简称“赠与物品”)赠与及其维护服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一、赠与物品的描述
1.1 赠与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物品无偿赠与给受赠方:
(1)艺术品名称及描述:[填写具体艺术品名称、作者、材质、尺寸及其它信息]
(2)其他收藏品名称及描述:[填写具体收藏品名称及相关信息]
(3)赠与物品的数量及评估价值:[具体金额及评估机构信息]
二、权利和义务
2.1 赠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1)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在赠与物品的维护过程中依据国际及国内艺术品保养标准进行处置。
(2)赠与方应在协议签署前向受赠方提供所有与赠与物品相关的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来源证明、评估报告等。
(3)赠与方负责赠与物品的完整性交付,并在交付时提供赠与物品的相关文档。
2.2 受赠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赠方同意无偿接受赠与方赠与的物品,并对赠与物品享有所有权和占有权。
(2)受赠方有责任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赠与物品进行妥善维护,确保赠与物品的安全及完好。
(3)受赠方应及时通知赠与方有关赠与物品的损坏、丢失或其他影响其价值的情况,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三、维护服务条款
3.1 维护内容:
(1)受赠方须定期对赠与物品进行专业保养,具体频率为每年至少一次。
(2)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修复以及专业评估,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受赠方如需聘请第三方进行维护服务,需提前获得赠与方的书面同意。
3.2 费用承担:
(1)赠与方负责赠与物品的初始保养费用,但后续保养及修复费用由受赠方承担。
(2)任何超出合理范围的修复费用需双方协商共同承担。
四、违约责任
4.1 赠与方如未按约定交付赠与物品,需向受赠方支付合同总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引起的相关费用。
4.2 受赠方如未按约定维护赠与物品,造成赠与物品损坏或价值贬损的,需向赠与方支付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贬值损失等。
4.3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守约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自身权益,违约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一式三份,赠与方、受赠方及各自法律顾问各执一份。
5.3 如有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赠与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系双方合作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双方口头或书面达成的所有约定。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3 本协议如需另有说明或条款,可另行附加,并经双方确认。
赠与方(签字): 日期:
受赠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