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乙方(受赠人):[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机构注册地址]
鉴于甲方希望支持地方艺术发展,愿意将其个人艺术品捐赠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捐赠。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赠与人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下列艺术品无偿赠与给乙方:
(1)艺术品名称:[艺术品名称]
(2)艺术品类型:[例如:油画、雕塑等]
(3)创作时间:[创作年份]
(4)附带证书或其他相关文件:[证明文件列表]
1.2 甲方所赠艺术品的所有权、自有权和处置权均归甲方所有,赠与后,乙方获得该艺术品的所有者身份,并拥有该艺术品的展示、策展等权利。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赠与后充分展示和利用该艺术品,以促进地方艺术的发展。
2.1.2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关于该艺术品的展览、活动等具体情况的定期反馈,频率为每年至少一次。
2.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艺术品相关信息与证明文件,以确保乙方能够合法使用该艺术品。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受赠艺术品进行展览、宣传及相关文化活动。
2.2.2 乙方应在展览中明确标示该艺术品为甲方捐赠,保证甲方的姓名或相关信息不被遗漏。
2.2.3 乙方应妥善保管该艺术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坏、遗失,并定期对艺术品进行评估与维护。
2.2.4 若乙方决定转让、转租或调拨该艺术品,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行为均属无效。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2 甲方应在签署协议信息后[具体时间,例如:30天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交付方式为:[具体交付方式,例如:直接交付、寄送等]。
3.3 捐赠艺术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乙方即为合法所有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4.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合理的律师费。
4.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不视为违约,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由于本协议引发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双方均需遵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