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号码)
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
身份证号:(号码)
地址:(详细地址)
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部分家庭家具与电器赠与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物品的具体描述
1.1 赠与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
(1) 家具:
- 沙发(品牌、型号、颜色)
- 餐桌(品牌、型号、颜色)
- 床(品牌、型号、颜色)
- 书柜(品牌、型号、颜色)
(2) 电器:
- 冰箱(品牌、型号、颜色)
- 洗衣机(品牌、型号、颜色)
- 电视机(品牌、型号、颜色)
- 微波炉(品牌、型号、颜色)
1.2 甲方确认上述物品均为其合法拥有,且无任何权利瑕疵、抵押或其他限制。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赠与物品进行赠与,并保证所赠与物品的合法性。
(2) 甲方需在受赠人确认接受赠与后,将赠与物品移交给乙方。
(3) 在赠与物品移交之前,甲方需保持这些物品完好,并承担因物品损坏造成的责任。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享有对赠与物品的所有权,自赠与物品移交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在接受赠与物品后,应妥善保管、使用这些物品,并不得随意转让、出借。
(3) 乙方在接受赠与物品后,应承担相应的维护和日常使用责任。
第三条 赠与物品的移交
3.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具体天数)日内,将上述赠与物品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地点为乙方居住地址。
3.2 双方应在移交时共同对赠与物品进行清点,并签署《物品移交确认书》,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及物品状况等。
3.3 如果因甲方未按时移交物品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赠与的无偿性
本协议所涉赠与是无偿的,甲方并不要求乙方支付任何金钱或其他利益。若乙方因接受赠与物品而需承担任何费用(如运输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交付赠与物品,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失的全额赔偿责任。
5.2 若乙方在接受赠与物品后发生转让、出借或其它行为,导致赠与物品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追求赔偿。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2 双方同意,如因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具体天数)天通知对方。
6.3 本协议一经解除,双方均应就已履行的部分进行清算。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赠与物品完成移交、乙方确认接受之时。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3 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