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电话]
乙方(受赠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电话]
鉴于甲方是艺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且希望将其艺术作品赠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1.1 “艺术作品”指的是由甲方创作并且在附件一中列明的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雕塑等创作类型。
1.2 “展览”指的为乙方有权在其指定场所展示艺术作品的活动。
1.3 “保管”指的是乙方在展览期间及不展览期间对艺术作品的妥善保管义务。
第二条 赠与内容
2.1 甲方同意无偿将其创作的艺术作品赠与乙方,乙方也同意接受该赠与。
2.2 本协议所涉及的艺术作品的详细信息列于附件一。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保证其为艺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享有所有的知识产权。
3.1.2 甲方承诺在赠与过程中提供艺术作品的相关文件与证明,以确保赠与的合法性。
3.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使用艺术作品时,注明作品的作者信息。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在接受赠与后,享有艺术作品的所有使用权,包括展览、保管及展示等权利。
3.2.2 乙方保证在展览期间,对艺术作品进行合理保管,避免因疏忽造成的损坏或遗失。
3.2.3 乙方应在展览期间,合理安排展览场地,并且确保展览宣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甲方名誉。
3.2.4 乙方在展览结束后,必须及时将艺术作品归还至甲方指定地点,或与甲方协商后续处理事宜。
第四条 保管与展览条款
4.1 保管条款
4.1.1 乙方应当在适合艺术作品保存的环境中对其进行保管,防止潮湿、阳光直射和其他可能的损害。
4.1.2 如果艺术作品在乙方处发生损毁或遗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
4.1.3 乙方在艺术作品存放期间,不得将其出借给任何第三方,除非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4.2 展览条款
4.2.1 乙方有权在其指定地点展览艺术作品,展览时间和地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确认。
4.2.2 乙方应负责办理展览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展览许可证及宣传材料的制作。
4.2.3 展览结束后,乙方应当负责将艺术作品以安全的方式归还给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赠与,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5.2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条款妥善保管艺术作品或违规展览,导致艺术作品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不得低于艺术作品的市场价值。
5.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条款。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条款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为双方签字及日期)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附件一:
1. 艺术作品名称及描述:
- [艺术作品名称1]
- [艺术作品详细描述1]
2. 艺术作品名称及描述:
- [艺术作品名称2]
- [艺术作品详细描述2]
(以此类推,列出所有赠与的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