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本身合法拥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住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所拥有之住宅赠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的描述
1. 赠与的住宅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号],建筑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包含[房间数量及其他附属设施]。
2. 该住宅的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合法持有,未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3. 甲方保证所赠与的住宅在赠与时为完全合法状态,且没有任何法律纠纷、欠款或者权利限制。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赠与事项,并承诺在赠与完成后不再对该房产有任何权利要求。
1.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提供相关证件及必要的配合。
1.3 甲方须向乙方如实告知该房地产的所有历史及相关信息。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在接受赠与后有权依法使用、处分该房地产。
2.2 乙方有义务按时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2.3 乙方应保证赠与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并确保赠与后的合法拥有和使用。
第三条 赠与的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应于协议生效后三十(3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3. 若赠与过程中出现任何法律问题,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或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赠与失败,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产生的直接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办理由甲方赠与的相关事务、或未按期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均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如因虚假信息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生效。
(以下留空以供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