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甲方姓名]
地址:[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方):[乙方姓名]
地址:[乙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为艺术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愿意将其拥有的艺术品赠与乙方,供乙方进行展览及相关推广活动,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
1. 艺术品:指甲方拥有的、在本协议中列明的所有艺术作品。
2. 展览:指乙方进行的展示甲方捐赠艺术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画展、艺术博览会等。
3. 捐赠:指甲方无偿将艺术品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赠与内容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艺术品(具体列明艺术品名称、数量、规格等)赠与乙方,乙方接受该赠与。
2. 赠与的艺术品为甲方合法拥有,没有瑕疵。
3. 相关艺术品的清单将在本协议附件中列出,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协议生效后,要求乙方对艺术品进行妥善保管及用于商定的展览用途;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展览艺术品的方式及宣传表示意见,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3)甲方需在协议签署后向乙方交付艺术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甲方承诺所赠艺术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约定的展览期间使用甲方赠与的艺术品,并进行相关营销推广;
(2)乙方需确保艺术品在展览期间受到妥善的保管和维护,防止损毁和遗失;
(3)乙方需在艺术品展出时,注明艺术品的出处及甲方的姓名,并在相关宣传资料中提及甲方;
(4)乙方应在与甲方协商后,确定展览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并及时向甲方反馈艺术品展出效果。
第四条 合同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签署日期为:[签署日期]。
2. 艺术品的具体交付时间为:[交付日期],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
3. 乙方在接收艺术品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对外展览,展览时间为:[展览时间]。
4. 本协议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5. 如一方需要解除或变更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艺术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方式进行展览或未妥善保管艺术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 违约方除了需赔偿损失外,另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各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甲方和乙方均已签字/盖章;
2. 双方所需的相关文件已提交齐全。
签署: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赠与艺术品清单(具体内容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