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赠与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日期】签订:
赠与方(简称“甲方”):
姓名:【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受赠方(简称“乙方”):
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是所述所赠与之个人收藏品的合法所有者,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古董及纪念品(以下简称“赠与物品”)。
2. 乙方希望接受甲方的赠与,并对赠与物品表示认可和接受。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下列物品赠与乙方:
(1)【具体物品名称、数量、描述】;
(2)【具体物品名称、数量、描述】;
(3)【具体物品名称、数量、描述】。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将上述赠与物品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2.2 甲方应确保赠与物品的合法性及完整性,并保证赠与物品在赠与时未涉及任何抵押、查封、质押等法律纠纷。
2.3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时间,例如五个工作日内】将赠与物品交予乙方,并协助乙方完成当然需要的产权交接手续。
2.4 甲方有权在乙方接受赠与物品后,随时查阅乙方对赠与物品的保存状态,确保其在合理的条件下得到保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在甲方交付赠与物品后,成为该物品的合法所有者,享有该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2 乙方接受赠与物品后,应妥善保管赠与物品,避免损坏。如因乙方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赠与物品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乙方应按时支付与本次赠与物品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运输费用等(如有)。
第四条 合同生效条件
4.1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赠与物品的交接,赠与物品交接完成之日即为合同生效日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如未按约定将赠与物品交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进行延迟交付的责任赔偿,赔偿金额为【具体金额】。
5.2 乙方如未按约定妥善保管赠与物品,造成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3 若任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6.2 任何一方有权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若解除协议,则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7.2 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因法律法规的更新而需进行修改的,应按法律法规在最初达成的基础上进行更改。
8.3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