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单位):某市城市发展公司
地址:某市中心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0
乙方(承包单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工业区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9876543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乙双方的意愿,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施工合同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中心街道,具体位置为某地块。
1.3 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为5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商业区、停车场及公共设施。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2 工程开工日期为2023年X月X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X月X日。
2.3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协商处理。
第三条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3.1 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30,000,000)。
3.2 甲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2.1 工程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3.2.2 工程完成30%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2.3 工程完成70%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3 支付方式:甲方应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并随时查阅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4.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现场条件。
4.1.3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4.1.4 甲方如需对施工内容作出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4.2.2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3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并不得擅自延误工期。
4.2.4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对工程进行变更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5.2 工程变更造成的合同价款变动应由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5.3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如需更改,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竣工验收
6.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6.2 甲方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6.3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申请复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7.2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
7.3 因非双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友好协商,合理顺延工期。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8.2 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双方应协商决定工期延长和合同履行安排。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解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10.2 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签署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建设单位):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承包单位):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