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某市建设大厦,邮政编码:000000
乙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工业园区,邮政编码:00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城市快速路扩建项目的土木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快速路扩建项目。
1.2 项目地点:某市某区。
1.3 施工内容:包括基础开挖、路面铺设、排水系统施工、交通标志安装等土木工程施工。
1.4 项目规模:扩建总里程约10公里,施工工期预计为12个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安全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2.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与协助。
2.3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土地使用审批、环境保护及相关手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
2.4 甲方需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与质量检查,有权对乙方进行提出整改要求。
2.5 甲方应及时处理与施工有关的手续问题,以免影响施工进度。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
3.2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项,并在合理范围内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3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3.5 乙方须在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遵循环保法规,确保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
4.2 工程款项分阶段支付:
(1)预付款: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中期款项: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竣工款:项目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60%。
4.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第五条 工期与延误
5.1 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合同签署后7日内,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
5.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工期可适当顺延。
5.3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严重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完成施工,甲方有权处以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6.2 若甲方未按约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到款项支付完毕为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争议解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与解除均需双方书面签署。
8.2 任何一方有权在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签字):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字):
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