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及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XXXX区XXXX路。
1.3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及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1.4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预计工期为XX个月,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确定。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2)有权对工程变更提出意见;
(3)在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2 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向乙方支付施工款项;
(2)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3)协助乙方进行施工,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
2.3 乙方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获得施工费用;
(2)要求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3)对甲方的要求和变更事项进行合理的时间和费用协商。
2.4 乙方义务
(1)按照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及时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度,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三条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3.1 工程总价:人民币XXXXX元。
3.2 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3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进度达到7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5)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保修金。
3.3 乙方应在每次申请付款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证明文件。
第四条 施工期限
4.1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XX个月,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
4.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迟,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4.3 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5.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施工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法规规定。
5.2 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有权进行验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5.3 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承担重新施工的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付款,甲方应承担逾期支付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
(2)未按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资料,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开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
(2)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变更
7.1 合同变更应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并对此签字确认。
7.2 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政策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八条 解约条款
8.1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原因。
8.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互不承担因解除合同产生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项结清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0.2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