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某地块
3.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0平方米
4. 工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二、合同价款
1. 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130,000,000.00),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期支付。
2. 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按照以下比例支付进度款:工程完成30%时支付30%;工程完成70%时支付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20%。
(3)所有款项的支付均需甲方出具正式的付款通知,乙方应在收到付款后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款项。
(2)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施工管理。
(3)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基础设施及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能够正常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工程量,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需保障施工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措施和问题。
(4)如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工程进度调整。
四、工程变更
1. 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等原因,需要对工程进行调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和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乙方应承担费用。
五、竣工验收
1.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乙方可申请结算合同款项。
3. 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再进行复验。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延误天数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延误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任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3.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某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发包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承包方):
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