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在其指定区域进行园林绿化施工,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本合同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城市公园的园林绿化施工及后续维护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植物种植、绿地修复、景观布置及设施安装等。
1.2 本合同所涉及的具体项目、数量、质量标准以及施工期限等详见附件《项目清单》,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2)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施工费用。
(3)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相关设施,并协助乙方获取施工所需的许可和审批。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负全责,保证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并对甲方、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3)乙方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必要资料。
(4)乙方应当按期提供园林绿化的养护和维护服务,确保植物正常生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件《费用明细》。
3.2 甲方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乙方支付费用:
(1)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的30%;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总价的40%;
(3)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30%。
3.3 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需按照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第四条 工程期限与竣工验收
4.1 工程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体施工进程以项目进度表为准。
4.2 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签署验收合格通知书。
4.3 如果甲方对竣工项目不符合约定标准或存在缺陷,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追讨已逾期款项及相应的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或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负责修改和完善,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施工延误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双方应协商确定如何处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内容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确认。
6.2 在施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施工内容、方式或工期的,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6.3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因一方违约造成的解除,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商业机密及信息,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
7.2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持续至信息公开或双方书面同意披露之日为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