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XX市公园管理局
地址:XX市XX街道XX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23456789
乙方(承包方):XX园艺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总
联系电话:987654321
鉴于甲方需要对XX市中央公园进行景观绿化,乙方具备相关的施工能力和资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市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1.2 工程地点:XX市中央公园内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整地、绿化植物的种植、灌溉系统安装、景观小品布置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价: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元(小写:¥XXXXXXX)。
2.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80%时,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20%。
第三条 工程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双方签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2 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工期视双方协商而定。
3.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适当顺延。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和相关配套设施;
(4)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周边环境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支持和协助;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确保施工安全;
(4)对施工质量负责,并在竣工前进行自检及整改。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
5.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5.2 验收程序:
(1)项目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作为支付尾款的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率为合同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
(2)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及相关配套,乙方可要求延长工期,并不承担责任。
6.2 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时完成施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如工程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书面形式确认。
7.2 合同解除:如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8.2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