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委托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名称)
地址:(承包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城市公共绿地改造工程的施工及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公共绿地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地的设计、施工及后期养护,具体内容如图纸、预算和技术说明中所示。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和数量进行施工。
(2)甲方应对工程现场的情况提前告知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的进出、临时用水用电等。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4)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和技术有监督和检查的权利。
(5)甲方有义务在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合法的施工权益。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工程款,并有权对甲方逾期付款提出书面催促。
(3)乙方应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并承担相关的环保责任。
(4)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5)乙方有义务在工程完工后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具体保修期限)个月。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3.1 本工程总金额为(具体金额)元,具体分项预算详见附件。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支付定金时间)内支付定金(具体金额),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约定的阶段支付工程款。
3.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工程款,支付时间为(具体支付时间)。
第四条 施工期限
4.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为(竣工日期),若因不可抗力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2 如乙方未按时完工,应承担逾期完成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若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具体比例)%作为违约金。
5.2 乙方若未按期完成施工任务,需按照延误天数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金额(具体比例)%的违约金。
5.3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合同变更
6.1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需提前(具体天数,如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6.2 变更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商业机密、技术资料等信息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7.2 若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为止。
8.2 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具体数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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