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建设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施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为某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的合法拥有者,具备相应的投资和建设资格;
2. 乙方为具备相关施工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施工任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某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 本合同所指的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及外墙装修、室内装修等工作。
2. 具体工程范围、图纸和技术要求以附录中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为准。
第二条 工程施工期限
1.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项目的总体工期约定为 个月,具体工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原因或其他合理情形需要延长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施工地点
本项目施工地点位于:
详细地址: 。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进度及质量,提出合理的明确要求和建议;
2. 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费用,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资料与支持;
3. 组织工地交接,协调相关方,确保施工条件的具备;
4. 对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抵偿,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2. 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及时推进施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 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情况,获取甲方的配合与指导。
第五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
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 %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合同价款。
第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 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可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工程施工;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
3. 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确定合同履行的条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均可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 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
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全部法律关系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附件、补充条款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