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园管理局/开发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施工单位/绿化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计划进行城市公园绿化工程,以提升公园的美观性与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
二、工程内容
1. 植树:乙方负责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树木种植,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土壤、采购苗木、实施种植及后期养护。
2. 铺设步道:乙方需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公园内部步道,确保步道材料的耐用性及美观性。
3. 景观设计服务:乙方需提供专业景观设计方案,包括植物配置、景观小品等,并依据甲方反馈进行调整。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与质量,确保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
1.2 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计图纸、场地及相关资料。
1.3 负责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
1.4 可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取得工程款项。
2.2 有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并对所施工项目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应按照合同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及时通报施工进度。
2.4 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人员及设备安全。
四、合同条款
1. 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具体分项金额已附于合同附件中。
2. 付款方式
2.1 首付款:甲方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
2.2 中期款:在工程完成50%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3 验收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30%。
3. 工程期限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
3.2 工程预计完工日期为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
4. 变更条款
4.1 甲方如需对施工方案或进度进行调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重新协商后达成一致。
4.2 任何变更,均需形成书面文件,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1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额支付为止。
1.2 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延期,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违约责任
2.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每天合同总金额的0.5%。
2.2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施工质量标准,需在甲方要求下进行整改,且整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 本合同及其附件为完整协议,甲乙双方一式两份,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的任何修改及补充书面文件,需经双方签字确认方能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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