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中心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建设大道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98-7654-3210
鉴于:
甲方拟在某市中心建设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项目”),乙方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及能力,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及相关服务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筑施工及相关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二、合同范围
1. 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后期维护。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3. 乙方需承担所有与施工相关的材料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关资料及进度报告。
2. 甲方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支持乙方的施工工作。
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临时设施和必要的配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甲方应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建设法律法规,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
2. 乙方需按期完成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接受甲方的质量检验和监督。
3. 乙方应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及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施工周期
1. 本项目的施工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预计工期为十二个月。
2.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协商修改工期。
六、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
2.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总金额的40%作为中期款;
(3)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尾款。
七、工程验收
1. 乙方完成施工后,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 验收分为初验和竣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3.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负责整改,直到达到验收标准。
八、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所欠款项的千分之五。
2. 如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实际工程款项的千分之三。
3.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并按照实际履行部分结算款项。
3. 甲方有权因乙方严重违约而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十、保密条款
1. 双方需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公开信息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不再具备商业秘密性质。
十一、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乙双方应各持一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