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建设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施工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公共公园景观绿化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公共公园景观绿化项目
1.2 项目地点:(具体地址)
1.3 项目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草坪种植、花卉栽植、灌木种植、绿化带建设、水体景观设计与施工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具体费用明细见附件(费用清单)。
2.2 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报送进度款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 在合同签署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技术要求及施工图纸。
3.1.2 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调。
3.1.3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款项。
3.1.4 负责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管理,保障施工环境安全。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2.2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和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3.2.3 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妥善处理施工事故,确保不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3.2.4 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设备和材料负责,妥善保管并防止损失。
第四条 工期
4.1 本项目的工期为(具体时间),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4.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证明材料并作出工期调整申请。
4.3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逾期完工,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的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5.2 甲方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6.1.1 首付款:合同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6.1.2 中期款:项目进度达50%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6.1.3 竣工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
6.2 付款期限:甲方应按照以上条款的规定,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7.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7.3 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7.4 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应以书面形式确定。
8.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8.3 任何一方有权在对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且在合理时间内未修正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后,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