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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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包方):结构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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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甲方为安居小区二期住宅楼的开发商,负责该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乙方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结构工程施工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安居小区二期住宅楼的结构施工(包括基础及主体工程)。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就安居小区二期住宅楼结构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的范围包括安居小区二期住宅楼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见附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工程施工,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
第二条 工程价款
2.1 本合同的总工程价款为(大写)金额:人民币______元(¥______)。该金额包含施工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2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节点向乙方支付款项: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基础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主体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的10%。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预计工期为____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2 乙方应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合理调整工期。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应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与协助,包括现场的基本设施、相关证明文件等;
(4)如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应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应按时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3)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改进意见。
第五条 施工质量
5.1 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施工质量标准与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竣工后的工程须达到验收标准。
5.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设备等进行抽检,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的,应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6.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需按每天0.1%的合同总金额支付滞纳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6.3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需按逾期款项日利率0.05%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需变更合同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7.2 若一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