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甲方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全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城市公园景观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城市公园景观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实施甲方委托的城市公园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步道铺设、坐椅及景观小品的安装、灌溉系统的建设等。
2.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
3. 工程总造价:[金额](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具体金额详见附录A《工程预算明细》)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b.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
c. 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的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支持,协助乙方的施工工作。
d. 甲方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应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b.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安全。
c.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d.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资料,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1. 甲方应按照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a. 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b. 工程过半(5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中期款。
c.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作为尾款。
2. 所有款项应在收到乙方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支付。
第五条 工程变更
1. 在施工过程中,若因外部因素或甲方要求需对工程进行变更,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2. 乙方应在收到变更申请后3日内进行评估,并将变更方案及调整后的工程价款书面通知甲方。
3. 甲方确认后,双方应签署变更协议,变更费用按约定支付。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工程验收。
2. 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并在10日内支付尾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逾期付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
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损失,损失金额以相应的工程款为限。
3. 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保修责任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对工程提供为期12个月的保修服务,保修内容包括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2.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对保修项目进行处理。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