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2月30日签署: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街道100号
联系电话:1380000000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李四
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某某小区101号
联系电话:13900000000
基于双方的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公寓(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租赁该物业,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期整整一年。双方均可在租赁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租。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元),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张三
银行:某某银行
账户号码:1234567890123456
3. 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基础设施服务费,但不包括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费用,乙方应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租赁物品及设施
1. 本次租赁的物业为全家具配套,具体包括床、沙发、餐桌、椅子、电视及电器(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家具及设施,若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 甲方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处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合理问题。
3.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居住权利,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租赁物业。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相关设施,享受租赁物业内提供的基本服务。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物业费,遵守租赁物业的管理规定,爱护物业及其附属设施。
3.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租赁物业的使用权,亦不得在物业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期交付租赁物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每逾期一日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搬离物业。
3.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最终解决争议。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不得随意更改,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 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_________ 日期:2023年12月30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 日期: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