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家用电器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家用电器(包括但不限于: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视、空调等,下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1.2 租赁物的详细信息如下:
名称:_____
品牌:_____
型号:_____
数量:_____
租赁起始日期:_____
租赁结束日期:_____
第二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2.1 租金按月计算,乙方应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数额为_____元人民币。
2.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支付租金,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_____
开户行:_____
账户号码:_____
2.3 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租赁物为合法所有,同时具备适合租赁的使用状态,确保功能正常。
3.1.2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明显滥用租赁物或进行非法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1.3 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但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合法使用租赁物,但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转让或质押。
3.2.2 乙方应全面负责租赁物的合理使用和保管,并定期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维护,以保持其正常使用状态。
3.2.3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拆卸、改装或进行其他影响其使用性能的活动。
3.2.4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现租赁物有损坏或故障,须即时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进一步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条件的租赁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修复租赁物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4.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则在逾期十天内,须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3 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故意损坏租赁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或更换租赁物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5.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期为_____,即自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
5.2 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5.2.1 租赁期满,双方在合同期满后没有约定新的租赁协议的。
5.2.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2.3 乙方因重大失误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合同的修改、补充及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且需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