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南京市中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23号
联系电话:025-12345678
乙方(承租方):南京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南路456号
联系电话:025-87654321
鉴于甲方为合法拥有南京市中心一处高端办公空间的物业,乙方有意租赁上述物业以开展其商业活动,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某大厦第X层的高端办公空间(以下简称“租赁物业”)租赁给乙方,租赁面积为300平方米。
1.2 租赁物业的具体位置、面积及租赁用途,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2 如乙方希望续租,应至少在租赁期满前的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具体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0000元整,租金按季度支付,即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
3.2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需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二。
3.3 在租赁期内,租金如有调整,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涨幅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
4.1 甲方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保洁、安保、绿化及设施维护等。
4.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如需特殊服务(如额外保洁、会务支持等),应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执行。
4.3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应配合甲方进行物业管理,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积极维护租赁物业及公共设施。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业权属清晰、无任何纠纷,并负担物业的维护及保养责任。
5.1.2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
5.1.3 甲方应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租赁物业,不得擅自进入房屋进行检查、维修等,除非有合理理由或紧急情况。
5.1.4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租赁物业内的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以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不受甲方不当干涉。
5.2.2 乙方应如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并保证租赁物业的安全、整洁。
5.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或用途,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5.2.4 乙方有责任及时报告物业内的安全隐患或设施故障,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维修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如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业,需向乙方支付租金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租金,需按照每日租金的千分之一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完全支付为止。
6.3 任一方如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7.2 在租赁期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可解除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期限届满。
8.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存档于甲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附件一:租赁物业详细资料
附件二:甲方银行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