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北京市中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13800000000
乙方(承租方):XYZ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139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用办公空间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中心的办公空间(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详细信息如下: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89号
- 面积:1000平方米
- 租赁用途:商用办公
1.2 租赁物应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乙方使用要求。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租赁物的清理和修缮。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共计24个月。
2.2 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续租,须在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100,000元(币种:人民币),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40万元(币种:人民币)。
3.2 租金应于每月的第一日支付,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 开户行:北京商业银行
- 账户名称:北京市中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账户号码:1234567890123456
3.3 租赁期内,因政策原因导致的租金调整,须由双方友好协商确认。
四、押金
4.1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200,000元(币种:人民币),作为租赁物的押金。
4.2 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物恢复至租赁前的状态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押金。若租赁物有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5.1.2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合法性和适合性,并对租赁物的安全负责。
5.1.3 甲方应及时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维修及保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5.1.4 甲方不得随意进入租赁物,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乙方有权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并对外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
5.2.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维护租赁物的完好状态。
5.2.3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出借或变更租赁物的用途,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4 乙方有义务维护租赁物的整洁和安全,及时处理因使用引起的卫生和安全问题。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6.2 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对租赁物进行重大维修,甲方有权临时解除合同,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实际情况返还租金。
七、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符合条件的租赁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已支付租金的两倍进行赔偿。
7.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未支付租金的3%每日收取违约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7.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视为违约。
八、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0.1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10.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