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租赁方)与乙方(承租方)根据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车辆租赁合同—城市商务出行及周末旅游专用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具有特定含义:
1. “车辆”指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汽车,详细信息见本合同附件。
2. “租期”指乙方使用车辆的时间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
3. “租金”指乙方为使用车辆需支付给甲方的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计算。
第二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功能正常、适合商务出行及旅游的车辆。
b. 甲方应在租期开始前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并提供相关的车辆使用及安全说明。
c.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确保及时收款。
d. 甲方应负责车辆的正常维护与保养,确保车辆在租期内的良好状态。
e.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车辆保险,确保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意外,乙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在租期内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
b.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燃油费等。
c. 乙方需对车辆进行合理使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d. 乙方应承担因其使用车辆造成的交通违章及事故责任,须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
e. 如果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租金为每辆车每周人民币XXXX元,租期为XX周(具体时间以签署合同为准)。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将租金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的XX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收据。
3. 租金不含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及其他因使用车辆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需自行承担。
4.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需按每日租金的百分之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期及车辆交接
1. 本合同的租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 甲方应在租期开始前的XX天与乙方约定交车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时到场接收车辆。
3. 双方在交接时需共同检查车辆状况,签署《车辆交接确认书》,确认车辆的外观及功能正常。
第五条 车辆使用及维护
1. 乙方应合理使用车辆,不得超载、出租或转租、抵押给第三方。
2. 车辆在租期内的日常维护应由甲方负责,乙方应避免对车辆的损坏。
3. 乙方如发现车辆存在故障,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修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车辆未能提供导致的所有损失。
2. 若乙方未进行合理使用车辆,导致车辆损坏或丢失,须承担所有维修及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XX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期结束及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2.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XX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说明解除原因。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合理调整租金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车辆信息、租金清单及收据模板。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