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城市中心租车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路XXX号
电话:010-XXXXXXXX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的汽车租赁公司,拥有多款车型供租赁,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乙方有意租赁甲方提供的车辆,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车辆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车辆信息见本合同附件《车辆清单》。
2. 租赁车辆类型包括小型轿车、中型轿车、大型SUV及商务车等。乙方可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车型。
二、租赁期限
1. 本合同所述租赁期限分为日租及月租两种方式,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时选择租赁方式。
2. 日租期限为1日至30日,月租期限为30日至90日。具体租赁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详见合同附件《租赁期限明细》。
3. 如需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可继续租赁,超出部分按原租金标准进行计算。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赁车辆的日租金及月租金标准见本合同附件《租赁价格表》。
2. 乙方需在租赁开始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租金,并可选择以下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
(2)现金支付;
(3)信用卡支付。
3. 租金一经支付,原则上不予退还,但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需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
四、押金
1. 乙方须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租赁期间租金的20%。
2. 甲方在租赁期满、车辆归还并无损坏的前提下,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保险服务
1. 租赁车辆均已购买交强险,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需增加商业险,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 乙方在驾驶租赁车辆期间,须遵守交通规则,如发生事故,除甲方的商业险外,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车辆在租赁期内被盗,乙方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提供报案证明,甲方协助进行后续处理及保险理赔。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合同车辆,并提供必要的使用及技术指导。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租赁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乙方合法合规使用车辆。
3. 如合同车辆出现严重故障,甲方应承担维修责任,乙方可免费更换车辆。
4.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并依照车辆损坏程度决定押金的扣除情况。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并享受相关服务。
2. 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车辆,不得私自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3. 乙方需承担因自己或受雇人员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事故的赔偿责任。
4. 乙方有责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因交通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
2. 甲方有权在乙方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时解除合同:
(1)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连续缺席或不正常使用合同车辆;
(3)未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保管,造成车辆损失。
3. 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甲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同意。
九、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车辆,需向乙方支付约定租金10%的赔偿金。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逾期天数的租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3. 任何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均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租赁期满、费用结清及押金退还完毕为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