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2023年10月1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智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00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为上海市中心共享办公区的合法拥有者,具备出租所述办公空间的权利;
2. 乙方希望在该共享办公区租赁办公室,以满足其经营需要。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办公空间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 租赁房屋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00号,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租赁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公共区域分摊面积),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3. 租赁用途:乙方须将该办公空间用于合法的商务活动,严禁用作任何违法或违章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共计三年。
2. 乙方需在租赁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未通知,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乙方同意支付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每年递增________%。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需按未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1.2 甲方应及时维修共享办公区的公共设施。
1.3 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空间,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1.4 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非乙方违反本合同重大条款。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享用甲方提供的公共设施及服务。
2.2 乙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2.3 乙方应维护租赁房屋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2.4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或转借给他人,若需转让租赁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物品及服务
1. 甲方提供的附属于办公室的设备及服务包括:办公桌椅、网络接入、打印机及复印机等。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2. 乙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如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追索逾期支付的租金及违约金。
3. 甲方若未能按照约定交付租赁房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延迟交房期间减免租金。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履行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内容经过双方确认无误,双方应各自保留一份副本,以备将来的参考及执行。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