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城市中心三室公寓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具体地址)的三室公寓(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
1.2 租赁物业室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沙发、餐桌椅、床、衣柜、书桌、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具及家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2 若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续租事宜协商一致。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支付。
3.2 租金应于每月的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或通过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
3.3 租金不包括水、电、煤气、宽带等公共事业费用,乙方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
4.1 甲方负责租赁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具体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监控设施维护等。
4.2 乙方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保持租赁物业及周边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4.3 甲方应定期对租赁物业内的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利合法使用租赁物业及其家具设施,享受物业管理服务。
5.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租赁物业的安全及完整。
5.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及用途,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转借、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给第三方。
5.4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业内的家具及设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租赁物业的合法性及适用性。
6.2 甲方应为租赁物业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保障乙方的使用权益。
6.3 甲方不得随意进入租赁物业,须提前通知乙方,除非紧急情况或需进行必要的维修。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
7.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7.3 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选择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需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2 如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业,需支付乙方因延期交付产生的合理损失。
8.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均需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10.2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附带的清单与居住规范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