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CCTW-20231001
本租赁合同(以下称为“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签署地点为城市中心公寓物业管理办公室:
甲方(出租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联系方式:13800138000
地址:城市中心某小区
乙方(承租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联系方式:13900139000
地址:城市中心某小区
鉴于:
1. 甲方为位于城市中心的两居室公寓的合法所有者,愿意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希望租赁甲方的两居室公寓,以满足其居住需求。
基于以上背景,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城市中心的两居室公寓(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地址为:城市中心某路某栋某单元302室,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共计12个月)。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租事宜。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租金应于每月的第5日之前支付。
2. 支付方式: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张三
账号:123456789012
第四条 押金
1. 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2. 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房屋恢复至原状并移交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乙方,且不计利息。
3. 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损失赔偿。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在租赁期限内,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完好,向乙方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
1.2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确保合法权益。
1.3 在必要情况下,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房屋维修或检查,并尽量避免打扰乙方的正常生活。
1.4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2.2 在租赁期间,维护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2.3 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改造、装潢、转租或转借,如需改动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2.4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六条 房屋使用规定
1.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或扰乱邻里安宁。
2. 乙方应承担水、电、燃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 乙方如需增加居住人数,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支付未支付款项5%的违约金。
3. 甲方如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要求按日支付租金作为赔偿,赔偿金额为每日租金的10%。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方可生效。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亦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若因一方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而导致合同失效,责任由该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日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