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妻子)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围绕家庭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离婚后对家庭财产的分割以及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双方基本情况
1.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记结婚,现居住在_______地址。
2. 甲方与乙方育有子女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下称“子女”。
3. 甲乙双方确认,自愿离婚,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分割。共同财产包括:
(1)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2)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公司及其收益;
(3)其他共同财产。
2. 具体分割方案:
(1)房产:位于_______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房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作为补偿。
(2)车辆:双方约定持有的车辆_______(车型、车牌)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支付车辆评估价值的_______%作为补偿。
(3)存款:双方的银行存款总额为_______元,双方同意各分得_______元。
(4)其它财产的分配:双方对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细节详见附录《共同财产清单》。
3. 个人财产:各方确认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再进行分割。
第四条 子女抚养权
1. 抚养权归属:双方协商一致,子女_______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在子女的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给予支持与配合。
2. 抚养费:甲方承诺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_______元,直至子女满18周岁,或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调整。
3. 探视权:甲方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具体安排如下:
(1)甲方每周末有权探视子女,时间为星期六上午10时至星期日下午18时;
(2)法定假日期间,甲方可以在按需进行一次探视;
(3)在特殊情况下,如节假日、子女生日,双方可协商探视时间。
4. 教育权:子女的教育及医疗决策需双方共同协商,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探视子女并享有知情权;
(2)应按照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
(3)应配合乙方完成子女的日常生活及教育等事务。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单独抚养子女并决定子女的生活、学习及医疗事宜;
(2)应妥善照顾子女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3)应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子女的探视安排。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负有违约责任,需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为维持子女生活的标准的_______%。
2. 若一方未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即为生效;
2. 协议生效后,双方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若需变更,须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后生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内容及相关事宜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构成对于双方的法律约束;
2. 本协议共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如适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