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商就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安排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和分配
1.1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 购置的房产地址:XX市XX区XX小区XX号,房产证编号:XXXXXXX;
- 婚后共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
- 银行A账户:人民币XXXX元;
- 银行B账户:人民币XXXX元;
- 其他共同财产:XXX车辆,车牌号:XXXXXX,估值人民币XXXX元;
1.2 根据双方的协商,甲方获得的财产如下:
- 上述房产的所有权;
- 银行A账户的存款。
1.3 乙方获得的财产如下:
- 银行B账户的存款;
- XXX车辆的所有权。
1.4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双方按各自所获财产的比例共同承担。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1 双方共有子女:张小明,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2 子女的抚养权由乙方负责,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为子女满18岁为止。
2.3 甲方有权与子女保持定期的探视关系,具体安排为:
- 每周末的周六,甲方可在乙方家中探视子女;
- 节假日期间,甲方享有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探视权。
2.4 双方同意,若子女的居住条件发生变化,或子女的成长需求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协商调整抚养和探视的安排。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随时探视子女;
-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定期支付抚养费;
- 甲方应确保其采取的行为不对家庭留存的财产造成损害。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探视权,确保甲方能够与子女保持亲密的关系;
-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抚养费,并可依据本协议进行索取;
- 乙方有义务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确保其健康成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抚养费,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4.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款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一方可向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7.2 本协议中的条款均经过双方充分理解与协商,并表示同意和接受。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