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订立:
甲方(姓名):【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甲方住址】
乙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乙方住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因感情不合,自愿商议决定办理离婚事宜,现就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及范围
1.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房产(具体地址及产权证号)
(2) 车辆(具体型号及车牌号)
(3) 银行存款(具体金额及银行账户)
(4) 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投资
(5) 其他双方确认的共同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2.1 双方一致同意,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为“均等分配,公平公正”。
2.2 具体分割方案如下:
(1) 房产:双方协商决定房产归属,甲方/乙方(选择一方)保留该房产,并支付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
(2) 车辆:乙方/甲方(选择一方)保留该车辆,并支付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
(3) 银行存款:双方现有的银行存款在离婚时进行平均分配,具体金额为【数额】。
(4) 股票、债券:双方各自保留各自名下的股票、债券,不进行分割。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用
3.1 甲方和乙方生育有一名子女(姓名):【子女姓名】。
3.2 子女的主要抚养权归甲方/乙方(选择一方)所有,另一方享有探视权。
3.3 甲方/乙方(选择一方)应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费用,具体金额为【数额】;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每月金额】。
3.4 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重大医疗费用、教育费用、培训费用等,具体方式为:
(1) 甲方/乙方(选择一方)承担【具体比例】
(2) 乙方/甲方(选择一方)承担【具体比例】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 有权利定期探视子女。
(2) 负责子女日常的生活教育。
(3) 有权处置与共同财产相关的个人财产。
(4) 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 有权利定期探视子女。
(2) 负责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3) 有权参与子女的重大决策,例如教育及医疗。
(4) 参与双方关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或管理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5.3 如果一方未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额外的违约金【具体金额】。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地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