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23-LY-001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1日
签署地点:XXX市
甲方(丈夫):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妻子):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旨在明确城市住宅及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用的安排。双方均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自愿签署,以备日后遵守。
第一条 双方基本信息
1. 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育有子女一名,姓名:张小五,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甲乙双方均同意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于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和分割
1. 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权等。
2. 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案如下:
1) 房屋:位于XXX市的住宅(房产证号:XXXXXXXXXXXX),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车辆:所有权属甲方的车辆(车牌号:XXXXXX),归甲方所有,乙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3) 银行存款:双方在XXX银行的共同存款(账户号码:XXXXXXXXXX)为人民币100000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
4) 其他共同财产:双方同意对其他小额财产自行协商分配。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抚养权:双方一致同意,子女张小五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改变子女居住地点。
2.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医疗、生活等费用,但由于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须承担每月人民币2000元的抚养费,支付至张小五年满18岁之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义务部分的两倍赔偿金。
2. 若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房屋、车辆过户手续或支付抚养费用,乙方有权冻结甲方的银行账户,直至违约行为纠正。
第五条 协议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本协议所列条款真实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的婚姻关系,双方互不再承担婚姻中的债务责任。
2. 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均不得以婚姻关系为由向另一方要求财产、抚养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签署人: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如有):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