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李四案例分析
协议日期:2023年10月
签署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某市
协议双方:
男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女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鉴于:
1. 张三与李四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商离婚事宜;
2.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育有子女一名,姓名为张小明,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3. 针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子女抚养
1.1 张三与李四约定,子女张小明的抚养权归女方李四所有,男方张三每月支付抚养费用人民币XXXX元,直至张小明满十八岁为止。
1.2 抚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等,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支出,具体分配比例为男方50%、女方50%。
1.3 女方应在与张小明的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保持密切沟通,与男方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1.4 双方同意,男方在每年的寒暑假,以及每周末,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安排另行协商,保障男方的探视权得到实现。
1.5 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干扰对方对孩子的合法探视,任何一方如有违约,需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二条 财产分配
2.1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汽车、存款等,依法进行公平分配。
2.2 双方的共同住宅位于XXXXX,将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分割,具体方式为:女方李四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男方张三自愿放弃该房产,作为抚养张小明的条件之一。
2.3 两人共同名下的一辆汽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男方张三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并应支付女方李四相应的补偿金人民币XXXX元。
2.4 存款方面,双方共同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XXXX元,双方同意平均分配,即各自获得人民币XXXX元。
2.5 男方张三及女方李四各自的个人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均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2 如果男方未按期支付抚养费用,需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按日计算,利率为每日千分之一。
3.3 若任何一方妨碍另一方探视子女,则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4 双方应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如有隐瞒或虚报,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4.2 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如一方的经济或家庭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子女发展的原则重新协商抚养及财产分配事宜。
4.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无效,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5.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签署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_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