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张三(甲方)与李四(乙方)离婚后财产分割及抚养权安排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共有财产的确认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合法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婚后购置的房产(详细地址:XXXXXXXXXXXXX)
b) 车辆(品牌、型号及车牌号:XXXXXXXXXXXXX)
c) 共同存款(银行名称及账号:XXXXXXXXXXXXX)
d) 其他共同财产(如珠宝、艺术品、投资等)
上述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合理的分割,甲乙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益。
2. 财产分割比例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遵循公平原则,具体分割方案如下:
a) 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甲方需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房产总价值的50%作为补偿。
b) 车辆由乙方所有,甲方放弃车权。甲方需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该车辆评估价值的50%作为补偿。
c) 共同存款按双方50:50的比例分割,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的存款部分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d) 其他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必要时可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估值。
第二条 抚养权安排
1. 子女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姓名:XXXXX,出生日期:XXXXX)为共同抚养对象。
2. 抚养权的约定
经双方充分讨论与协商,抚养权的安排如下:
a) 子女由乙方主要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周末两天。
b) 甲方应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积极参与其生活及教育,关心子女身心健康。
c) 乙方应保证甲方享有探视权的合法性,子女不得干扰甲方的探视。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 子女的抚养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子女日常生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衣物、教育及医疗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比例为甲方40%,乙方60%。
2. 其他费用
任何有关子女的重大医疗费用或教育费用,双方应协商分担,若无法达成一致,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用等。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应得财产或抚养费用,须按欠款金额的每日0.5%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
3.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指导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未履行产生的合理费用及损失。
第五条 协议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且需双方签名并加盖印章(如适用)后方可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解除,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如本协议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张三)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李四)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