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先生):姓名:张某某,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XXXXXX。
乙方(李女士):姓名:李某某,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于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年XX月XX日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散婚姻关系。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就婚姻解散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原则
1. 双方同意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及其他财物。
2. 甲方与乙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财产总额为人民币(XXX元)。根据协商结果,双方同意采取如下分割方案:
(1)房产:位于XXXX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XXXX元作为补偿。
(2)车辆:双方名下的XXXX品牌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自愿放弃对此车辆的所有权。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车辆的市场价XXXX元作为另行补偿。
(3)存款:银行存款(共计XXXX元)由双方平分,各得XXXX元。
(4)其他财产:双方同意对其他共同财产(如家具家电和其他资产等)进行合理估值,双方各得一半。估值须公正合理,双方共同确认。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出生日期),双方一致同意子女主要由乙方抚养,甲方有权在每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进行探望。探望时间为每次不少于四小时,双方双方应提前协商安排探望的具体时间。
2. 甲方同意支付每月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满18周岁。抚养费的支付应在每月的第一天转账给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以保证支付的及时性与记录的清晰。
3. 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如因子女成长需要增加费用(月嫂、辅导班等),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三条 法律责任
1. 若甲方或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有关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义务,违反承诺,应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
2. 由于一方失信,造成另一方权益受损的,失信方需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 协议生效条件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签字或盖章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协议中的各项约定。
2. 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需修改或解除协议,必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发送至协议中所注明的地址。
4.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地点: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