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
甲方(丈夫):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乙方(妻子):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确认的共同财产
1. 双方共同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房产:位于 [地址] 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2) 银行存款:在 [银行名称] 的存款,账户编号为 [账户编号]。
(3) 车辆:牌照号码为 [牌照号码] 的汽车,登记在双方名下。
(4) 其他价值较高的资产:包括 [其他资产列表]。
第二条 共同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将共同财产按以下比例进行分割:
(1) 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支付甲方房产评估价的 [百分比]% 作为补偿。
(2) 银行存款中的 [金额] 元归乙方所有。
(3) 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应支付乙方车辆评估价的 [百分比]% 作为补偿。
(4) 其他资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将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分割。
2. 双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时间] 内完成财产过户及资金结算。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共同的子女:
姓名: [子女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2. 子女的抚养权由 [甲方/乙方] 享有。另一方有权在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探望子女。
3. 抚养费的支付:抚养权方应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金额为每月 [金额] 元,支付至子女满 [年龄] 岁。抚养费的支付应于每月 [日期] 前完成。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共同财产的相应份额。
(2) 有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保障子女的生活及教育。
(3) 在对方探望子女时,协助安排探望事宜,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共同财产的相应份额。
(2) 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 在探望期间,保障子女的安全与健康,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2. 甲方若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依据法律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金额的 [百分比]% 计算。
3. 如因家庭暴力、抚养不当等情形导致子女身心受损,受害方有权请求解除抚养权,且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依法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达成一致。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